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臺灣臺東地方法院

:::

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東地方法院民事執行紀錄科厚里開發事業有限公司之假扣押裁定暨假扣押聲請狀繕本

字型大小:



臺灣臺東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5月27日
發文字號:東院宜110裁全莊字第16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厚里開發事業有限公司之假扣押裁定及假扣押聲請狀繕本各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3項、第1項第1款。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0年度裁全字第16號債權人竑榮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與債務人厚里開發事業有限公司間假扣押強制執行事件,應送達主旨所示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主旨所示文書黏貼於後。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5   月  27  日
民事執行處莊股書記官
 

  • 發布日期:110-05-27
  • 更新日期:110-05-27
  • 發布單位:臺灣臺東地方法院民事執行紀錄科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