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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東地方法院110年度司執字第012981號潘從孝之收取執行命令
臺灣臺東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4月25日
發文字號:東院節110司執地字第12981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潘從孝之執行命令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0年度司執字第12981號債權人萬榮行銷股份有限公司等與債務人潘從孝間清償借款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附件。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4 月 25 日
民事執行處地股書記官黃健豪
- 發布日期:113-04-26
- 更新日期:113-04-26
- 發布單位:臺灣臺東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