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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東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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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東地方法院113年度金訴字第000048號邱聖庭之開庭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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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東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4月17日
發文字號:東院漢刑禮113年金訴字第48號
主旨:茲將應送達被告邱聖庭之傳票一件公示送達,並張貼於本院牌示處及司法院網站。
依據:刑事訴訟法第59條第1款、第60條、第62條,民事訴訟法第149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受理113年度金訴字第48號被告邱聖庭詐欺等案件。
      二、本件定於113年6月27日上午11時40分在臺灣臺東地方
             法院第四法庭進行準備程序,傳票現由書記官保管,
             被告得隨時到院領取。
      三、本件公示送達自公告之日起經30日發生效力。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4   月  17  日
書記官 邱仲騏
股  別 禮股
 

  • 發布日期:113-04-17
  • 更新日期:113-04-17
  • 發布單位:臺灣臺東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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