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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東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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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東地方法院112年度司執字第4745號李重盛之拍賣通知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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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東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1月29日
發文字號:東院節112司執天字第4745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李重盛之113年3月12日拍賣通知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2年度司執字第4745號債權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與債務人李重盛間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附件。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   月  29  日
 
民事執行處天股書記官張坤校

  • 發布日期:113-01-29
  • 更新日期:113-01-29
  • 發布單位:臺灣臺東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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