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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東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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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東地方法院112年度東小字第174號符瑋容之112年10月11日民事聲請狀繕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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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東地方法院簡易庭公示送達公告
中華民國112年10月21日
東簡節民真112東小第174號
主    旨:公示送達被告之原告112年10月11日民事聲請狀繕本1件。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第151條第1、2項。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2年度東小字第174號原告元大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與被告符瑋容間清償借款事件。
      二、應送達之原告民事聲請狀繕本,現由本院書記官保管,被告得隨時來院領取。



書記官  戴嘉宏
 

  • 發布日期:112-10-21
  • 更新日期:112-10-21
  • 發布單位:臺灣臺東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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