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臺灣臺東地方法院

:::

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東地方法院111年度司執字第5755號廖麗卿之本院112年10月12日東院節111司執天字第5755號函1件。

字型大小:

臺灣臺東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0月12日
發文字號:東院節111司執天字第5755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廖麗卿(身分證統一編號:V220***344號)本院112年10月12日東院節111司執天字第5755號函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3項。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1年度司執字第5755號債權人寰辰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等與債務人廖麗卿間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依職權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附件。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10  月  12  日
民事執行處天股書記官張坤校
 

  • 發布日期:112-10-12
  • 更新日期:112-10-12
  • 發布單位:臺灣臺東地方法院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