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臺灣臺東地方法院

:::

國外家事公示送達臺灣臺東地方法院110年度家繼訴字第13號黃美惠之開庭通知

字型大小:

 臺灣臺東地方法院國外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0月6日
發文字號:東院節家安110年度家繼訴字第13號
附件: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黃美惠之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 1 份。
依據:家事事件法第51條(家事事件法第97條準用非訟事件法31條、)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第151條及第152條。
公告事項:
  一、依據本院受理110年度家繼訴字第13號分割遺產事件辦理。
  二、應送達之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現由本院書記官保管,被告黃美惠得於庭期前隨時到庭領取。
  三、本件定於中華民國112年11月14日11時10分,在本院第一法庭(法院地址:95047臺東縣臺東市博愛路128號)行言詞辯論程序,被告黃美惠應按時到場。


書記官  陳薇如


 

  • 發布日期:112-10-06
  • 更新日期:112-10-06
  • 發布單位:臺灣臺東地方法院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