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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東地方法院112年度司執字第15969號吳勝光之執行命令1件。
臺灣臺東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9月25日
發文字號:東院節112司執天字第15969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吳勝光(身分證統一編號:V120***147號)本院112年9月11日東院節112司執天字第15969號執行命令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3項。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2年度司執字第15969號債權人良京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與債務人吳勝光間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依職權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附件。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9 月 25 日
民事執行處天股書記官張坤校
- 發布日期:112-09-25
- 更新日期:112-09-25
- 發布單位:臺灣臺東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