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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東地方法院110年度司執字第14640號余舒雅之執行命令1件。
臺灣臺東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8月12日
發文字號:東院漢110司執天字第14640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余舒雅本院112年8月12日東院漢110司執天字第14640號執行命令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0年度司執字第14640號債權人裕邦信用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等與債務人余舒雅(身分證統一編號:V221***045號)間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依職權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附件。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8 月 12 日
民事執行處天股書記官張坤校
- 發布日期:112-08-12
- 更新日期:112-08-12
- 發布單位:臺灣臺東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