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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東地方法院112年度司執字第7442號劉建鑾之執行命令1件
臺灣臺東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7月3日
發文字號:東院漢112司執玄字第7442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劉建鑾之執行命令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2年度司執字第7442號債權人交通部與債務人劉建鑾間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附件。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7 月 5 日
民事執行處玄股書記官許淑閔
- 發布日期:112-07-04
- 更新日期:112-07-04
- 發布單位:臺灣臺東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