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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東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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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家事公示送達臺灣臺東地方法院民事紀錄科孫芙蓉之開庭通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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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東地方法院國內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3月29日
發文字號:東院漢家優112年度家護字第101號
附件:

主旨:公示送達相對人孫芙蓉之聲請狀繕本、調查期日通知書各1份。
依據:家事事件法第97條準用非訟事件法31條、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及第152條。
公告事項:
  一、依據本院受理112年度家護字第101號通常保護令事件辦理。
  二、應送達之聲請狀繕本、調查期日通知書,現由本院書記官保管,相對人孫芙蓉得於庭期前隨時到庭            領取。
  三、本件定於中華民國112年4月25日下午3時整,在本院民事第一法庭(法院地址:95047臺東縣臺東            市博愛路128號)開調查程序,相對人應按時到場。


書記官  高竹瑩
 

  • 發布日期:112-03-29
  • 更新日期:112-03-29
  • 發布單位:臺灣臺東地方法院民事紀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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