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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東地方法院111年度訴字第52號國際汽車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川浪正人之起訴狀繕本及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
臺灣臺東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11月7日
發文字號:東院漢民辰111訴第52號
主 旨:公示送達被告國際汽車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川浪正人之起訴狀繕本及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各1件。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1年度訴字第52號原告鄭陳榮彩與被告國際汽車股份有限公司間塗銷抵押權登記事件。
二、應送達之起訴狀繕本及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現由本院書記官保管,被告得隨時來院領取。
三、通知書是通知本案於中華民國112年1月12日下午2時整,在本院民事第三法庭開言詞辯論。
四、被告應按時到場。
書記官 張耕華
- 發布日期:111-11-07
- 更新日期:111-11-07
- 發布單位:臺灣臺東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