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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東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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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東地方法院111年度東簡字第20號周雲雀之民事聲明上訴狀繕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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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東地方法院簡易庭公示送達公告
中華民國111年8月23日
東簡漢民勇111東簡第20號
主    旨:公示送達被告周雲雀之民事聲明上訴狀繕本1件。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第151條第1、2項。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1年度東簡字第20號原告洪輝週與被告周雲雀等間確認房屋所有權事件。
      二、應送達之民事聲明上訴狀繕本,現由本院書記官保管,被告得隨時來院領取。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8   月  23  日


書記官 李彥勲
 

  • 發布日期:111-08-23
  • 更新日期:111-08-23
  • 發布單位:臺灣臺東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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