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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東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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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東地方法院即日起實施當事人電子集中報到新制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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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提供洽公民眾快速、便捷與現代化的服務,減少開庭當事人在法院報到處等候的時間,臺東地院自10月1日起實施當事人電子集中報到新制,新制的特色如下:

一、掃描通知書(傳票)或身分證條碼報到

當事人只要持開庭通知書(傳票)上所提供之二維條碼(QRCODE),自行於法院的自動電子報到機掃描,就可以完成報到手續;若有開庭前已提供身分證字號由法院輸入於審判系統者,縱使未攜帶開庭通知書或傳票,也可掃描身分證背面的條碼,完成開庭(調解)報到手續。

二、顯示開庭位置並有語音播報

民眾完成自動報到,報到機除顯示開庭位置,並有提供語音播報,方便民眾確認。

三、報到成功提供開庭進度查詢

報到成功後,自動電子報到機螢幕畫面將同時帶出「開庭進度查詢QR Code」,民眾可以使用手機掃描,直接連結司法院網站查詢法庭開庭進度。

四、多個庭期可以一次完成報到

民眾持身分證報到,同一日期上午或下午多數案件庭期均可一次完成報到。

五、同一案件二維條碼一案到底

案件尚未審理終結而有多次庭期,當事人均可持原來的開庭通知書或傳票,也可以手機拍攝二維條碼(QRCODE),於後續開庭時將通知書、傳票或手機上留存的二維條碼於自動電子報到機掃描報到。

六、設有專人輔助電子報到

當事人在自動電子報到機如果無法完成報到,可前往輔助報到處,由法院工作人員協助開庭報到。

另外,應受保護之人(如秘密證人、性侵害案件被害人等),通知書或傳票會指定由專人以輔助電子報到方式完成報到手續,與一般開庭當事人報到區隔。

如果民眾報到的時間超過開庭通知書或傳票上所訂的時間,而庭期尚未開庭或已開庭尚未結束者,仍能辦理電子報到。如已開庭,自動電子報到機會顯示已開庭,提醒民眾儘速到法庭開庭,如報到時,電子報到機顯示已開庭結束,則請民眾仍前往法庭報到處(輔助報到處),由專人處理。 

本院以嶄新的機櫃與明顯的牌示,展現法院e化服務的精神。在民眾由大門安檢室進入院區後的顯著位置及一樓民眾休息區及民事報到處等共設置三處電子集中自動報到區,並在每一個開庭報到處各設有專人協助,便利民眾可在多個報到區報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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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臺東地方法院即日起實施當事人電子集中報到新制新聞稿odt
  • 臺東地方法院即日起實施當事人電子集中報到新制新聞稿pdf
  • 發布日期:110-10-01
  • 更新日期:110-10-01
  • 發布單位:臺灣臺東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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