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下稱指揮中心)宣布全國COVID-19疫情第三級警戒期間延長至110年7月26日,全國均為COVID-19疫情警戒第三級,本院遵循指揮中心及司法院公布之各項指引,110年07月26日新增取消下列刑事案件1件: 一、110/07/26 1、溫股:109年度原訴字第58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