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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東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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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疫情,臺東地院刑事庭109年度原訴58號、109年度訴字第115號;民事庭109年度原訴字第7號、110年度家親聲字第20號等案件110年5月17日庭期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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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雙北疫情警戒進入第三級,本院本於防疫優先原則,並維持公務必要服務,避免疫情進一步擴散,維護洽公民眾與同仁健康,採取相關防疫措施如下:一、開庭防疫措施:(一)5月17日庭期取消延期部分,計有刑事庭溫股109年度原訴字第58號(下午2時30分)禮股109年度訴字第115號(下午3時30分)、民事庭強股109年度原訴字第7號(下午2時30分)、星股110年度家親聲字第20號(上午11時),因有當事人或其他訴訟關係人住、居所或事務所設於新北市、台北市、桃園市等,暫先取消另訂庭期,並已由承辦股書記官以電話聯繫。(二)5月18日至同月28日期間如尚有庭期異動部分,將另行公告於本院官網,並由書記官電話通知。(三)具有時效性(如被告在押、宣示判決)、緊急性(如強制處分、證據保全事件)或其他認有即時處理必要之案件,仍繼續審理進行。以上措施於民事強制執行、調解事件等,比照辦理。敬請當事人或其他訴訟關係人,注意本院官網改期或取消庭期之公告及通知,如有疑問請主動聯繫承辦股書記官。二、人員管制措施:本院為進行人流及動線管制,減少非必要人員進出,自5月13日起已實施實聯制登記,同時宣導民眾以郵寄方式遞送書狀並善加利用視訊服務。另為提供民眾安全之洽公環境,本院辦公廳舍及公共區域定時進行消毒,強化防疫措施,本院將隨時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及司法院防疫指引,適時調整相關防疫作為,也請民眾注意維護身體健康安全,配合防疫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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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布日期:110-05-16
  • 更新日期:110-05-16
  • 發布單位:臺灣臺東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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