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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東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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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東地方法院舉辦「國民法官案件訴訟實務研討會」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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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法官案件訴訟實務研討會-1

       臺灣臺東地方法院12月4日辦理「國民法官案件訴訟實務研討會」,分上下午兩場,分別由刑事廳廖晉賦法官、書記廳陳思帆法官主持,邀請臺灣臺東地方檢察署、台東律師公會、法律扶助基金會台東分會共同參與研討,並以Google Meet直播供各地方法院同仁同步線上觀看,研討內容從審、檢、辯三方及學者的視角,分享實戰經驗及觀察心得,就新制所面臨的問題與盲點提出建言,以瞭解新制度運作面貌。
       上午場由林鈺珍法官、郭智安檢察官、袁秀慧律師、顏榕教授及陳思帆法官分別就「證據開示與證據調查」進行報告,說明國審案件,為了使未接觸過審判程序且非法律專業的國民法官能在短短的審理過程中,對於檢辯雙方相同的出證、不同解讀的過程做出有效的判斷,必須優化準備程序中爭點整理程序以聚焦爭議,透過在法庭上集中活潑的主張,並善用統合偵查報告書(整合證據說明書),促進國民法官理解、避免不當預斷及偏見,此為國民法官案件審判的基本原則;在含有暴力、血腥、色情等有致國民法官無法理性判斷之刺激性證據,應權衡調查的必要性、對認定事實之影響及國民法官是否能依證據理性判斷等因素,並及時提供心理師諮商,給予心理健康支持。
       下午場針對「量刑辯論與評議」進行討論,郭智安檢察官首先從檢方觀點,說明量刑辯論的成敗關鍵在於架構、素材及氣度,定錨則是協助決策的必要方法,包括求處具體刑度及解釋為何求處此具體刑度之定錨,建議檢方從處斷刑的中間點出發、素材選擇避免太煽情、點出刑罰的正面價值等提高求刑說服力;袁秀慧律師則表示,在新制運作下,辯護人應加強量刑辯論之能力,在既定的框架下,使量刑變成科學,接著由林鈺珍法官、廖晉賦法官針對量刑評議提出報告,依國民法官法施行細則第263至266條、第270條等量刑評議流程,分享其藉由便利貼評議法,督促國民法官自主思考,避免相互影響,透過國民法官案件量刑因子表的推動,以解決量刑高度抽象性等問題。
       於上、下午場次綜合座談時間,報告人針對如何避免在證據調查過程中帶入個人意見,致證據資料無法客觀呈現;檢辯雙方交換即時聯繫方式,提升開示證據效率;辯護人透過律師訪談證人要點之規定與證人面談及辯護人進行備位攻防之疑慮等議題,以實際參與案件之經驗相互交換意見,透過充分的思辨與激盪,使與會人員對於國民法官新制運作有更深入的瞭解。
       本院張宏節院長於閉幕致詞時表示,國民法官法於112年1月1日正式施行後,為我國刑事訴訟制度帶來重大的變革,審檢辯角色扮演雖與過往不同,惟透過本日的研討會,審檢辯三方與學者間開誠佈公的經驗分享及建議,定能使國民法官新制之運作更加精緻及圓滿。

  • 發布日期:112-12-06
  • 更新日期:112-12-07
  • 發布單位:臺灣臺東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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