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您於收到法院通知書14日後,儘速持通知書、原繳費收據、本人印章及身分證向法院出納室洽領;如委託他人代領,請提出委託書、委託人本人身分證、印章、原繳費收據、通知書及受託人之身分證、印章,向法院出納室辦理領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