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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東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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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護管束究竟是到派出所報到,或是來法院報到?又每次是否都需要家長陪同前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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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日後執行保護管束只需前來法院報到即可,而第一次報到本院會規定由家長陪同前來,但以後家長是否仍須陪同,則由家長自行斟酌。少年保護官如有需要家長到場通常會事先告知。

  • 發布日期:110-05-18
  • 更新日期:110-05-18
  • 發布單位:臺灣臺東地方法院少年紀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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