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護令核發後,法院會發送一份給警察機關,警察機關會派人執行保護核發內容。 2.關於金錢給付的保護令款項,可以依強制執行法規定向法院民事執行處聲請強制執行。 3.當事人或利害關係人對於警察機關執行保護令的內容有異議時,可以在保護令未失效前,向原本核發保護令的法院聲明異議。聲明異議的程序,可用強制執行法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