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臺灣臺東地方法院

:::

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簡介

字型大小:

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於民國97年4月11日開始施行。

一、本條例之內容:

主要是規定更生、清算二種債務清理方式之程序。

二、本條例之目的:

  1. 不是讓欠錢的人不用還錢。
  2. 是讓已經被債務壓得喘不過氣來,無力清償的人,可依本條例規定的程序,在合理的範圍內,依債務人的能力,決定用什麼方式去清理債務,並適當解決債務問題。
  3. 達到幫助經濟上弱勢的人重建生活的目標。

三、誰可以聲請?

  1. 五年內沒有做過生意或是做小生意的人都可以向管轄的法院聲請。
  2. 舉例來講:公司職員、勞工、小攤販、計程車司機或公務員等都可以適用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

四、要符合什麼條件?

現在已經還不出錢或將來可能還不出錢。

五、欠銀行錢,是否一定要先協商?

  1. 依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規定,債務人向法院提出聲請前,一定要先與銀行進行協商的程序。
  2. 協商就是債務人用書面向最大債權銀行提出共同協商之請求。
    • 協商成功,按照協商內容還款就可以。
    • 協商失敗,拿協商不成立證明文件,向管轄的法院聲請更生或清算。


六、聲請更生、清算時要準備什麼?

  1. 聲請費用新台幣1,000元。
  2. 債權人清冊。
  3. 債務人清冊。
  4. 財產及收入狀況說明書及證明的文件。


七、「更生」是什麼?

  1. 更生程序是指透過債務人提出、債權人同意及法院介入等方式,而定出更生方案(即清償計畫)之程序。
  2. 更生方案清償期約6年(最多可延長2年,即最長8年)。
  3. 法院核准更生方案之後,債務人照著還款計畫還完錢就不用背負債務(『當然   免責』)。
    • 『當然免責』:是債務人照著還款計畫還完錢後,不用再等法院的任何書面(裁定),當然就沒有責任了。


八、「清算」是什麼?

  1. 清算程序是把債務人財產都拿出來統一處理、分配的程序(債務人的財產,不能隱匿不報,否則會有刑事責任)。
  2. 清算程序的目的:把財產變現金,讓債權人都能夠分配到錢。
  3. 清算程序對債務人限制較多(未復權前,不得為農會員工、漁會員工、不可經營殯葬服務業及不動產經紀服務業等)。
  4. 能不能免責,要等法院決定。
  5. 要再向法院聲請復權,法院決定准許後,債務人才能恢復正常人的生活。


九、如何進一步瞭解?

  1. 親自到本院訴訟輔導科服務台洽詢(地址:臺東市博愛路128號,電話:089-310130轉分機1310)。
  2. 向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臺東分會洽詢(地址:臺東市中華路一段684號,電話:089-361363)。

 

  • 發布日期:110-05-17
  • 更新日期:110-05-17
  • 發布單位:臺灣臺東地方法院民事執行紀錄科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