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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111年受理律師轉任法官公開甄試及律師、公設辯護人自行申請轉任法官遴選作業

司法院為應業務需要,111年同時辦理公開甄試及自行申請二遴選途徑,歡迎踴躍申請。
一、受理期間:自111年2月7日起至111年3月7日止
二、相關報名訊息登載於本院全球資訊網(首頁/業務綜覽/人事專區/轉任法官/律師轉任法法官https://www.judicial.gov.tw/tw/cp-113-81110-eee1b-1.html)
- 發布日期:110-12-14
- 更新日期:110-12-14
- 發布單位:臺灣臺東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