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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東地方法院112年度司執字第7957號張玉娟之執行命令2件。
臺灣臺東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5月24日
發文字號:東院漢112司執天字第7957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張玉娟(身分證統一編號:F220***723號)本院112年5月11日東院漢112司執天字第7957之執行命令2件(扣薪命令、扣款命令)。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3項。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2年度司執字第7957號債權人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與債務人張玉娟間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依職權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附件。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5 月 24 日
民事執行處天股書記官張坤校
- 發布日期:112-05-24
- 更新日期:112-05-24
- 發布單位:臺灣臺東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