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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東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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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刑事庭因應疫情警戒期間延長 110/07/13至110/07/16庭期部分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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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下稱指揮中心)宣布全國COVID-19疫情第三級警戒期間延長至110年7月26日,全國均為COVID-19疫情警戒第三級,本院遵循指揮中心及司法院公布之各項指引,110年07月13日至110年07月16日取消下列刑事案件庭期:
一、110年7月13日
1、廉股:110年度簡上字第8號。
2、溫股:109年度原易字第126號。
二、110年7月14日
1、廉股:110年度原訴字第30號、110年度原易字第18號。
2、義股:109年度原易字第87號。
3、和股:109年度訴字第136號。
4、新股:109年度訴字第93號。
三、110年7月15日
1、溫股:110年度易字第110號。
2、義股:109年度訴字第109號、109年度交簡上字第12號。
四、110年7月16日
1、廉股:110年度軍訴字第1號。

  • 發布日期:110-07-12
  • 更新日期:110-07-12
  • 發布單位:臺灣臺東地方法院刑事紀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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