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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東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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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防疫要求,勇股即日起至5月28日以前庭期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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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雙北疫情警戒進入第三級,各縣市進入準三級,本院本於防疫優先原則,並維持公務必要服務,避免疫情進一步擴散,維護洽公民眾與同仁健康,取消庭期公告於本院官網,無法書面即時通知者由書記官電話通知(無法取得聯絡電話者除外)。惠請注意本院官網改期及取消庭期之公告及通知,如有疑問請主動聯繫承辦股書記官。

為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防疫要求,下列民事事件均取消,改定期日另行通知。

一、110年度東簡字第104號李德良與陳王玉枝、陳元龍、陳姿夙、陳元麟、陳元瑜間塗銷抵押權登記事件。(原訂110年5月19日下午1時45分)

二、110年度東小字第118號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與楊雅雯、楊登吉間清償借款事件。(原訂110年5月25日上午8時50分)

三、110年度東小字第119號東元車業股份有限公司與陳治誠、李依韓間清償分期款事件。(原訂110年5月25日上午8時55分)

四、110年度東小字第110號華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與賴梅玲間清償現金卡借款事件。(原訂110年5月25日下午1時40分)

五、110年度東原小字第40號良京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與林健一間清償借款事件。(原訂110年5月28日上午8時50分)

六、109年度訴字第27號余紅萱與國票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湯曉楓間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事件。(原訂110年5月28日下午3時整)

  • 發布日期:110-05-19
  • 更新日期:110-05-19
  • 發布單位:臺灣臺東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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