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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東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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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疫情,下列庭期取消:110年5月18日開庭:吉一股110年度家調字第24號、110年度家調字第21號、吉三股110年度家調字第14號、110年5月19日開庭院股110年度簡上字第11號、110年5月25日開庭吉四股110年度家非調字第42號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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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雙北疫情警戒進入第三級,本院本於防疫優先原則,並維持公務必要服務,避免疫情進一步擴散,維護洽公民眾與同仁健康,取消庭期公告於本院官網,並由書記官電話通知。具有時效性、緊急性(如保護令事件)或其他認有即時處理必要之案件,仍繼續審理進行。以上措施於家事調解事件等,比照辦理。敬請當事人或其他訴訟關係人,注意本院官網改期或取消庭期之公告及通知,如有疑問請主動聯繫承辦股書記官。並請到院開庭民眾佩戴口罩,如有發燒者,請向法院請假,勿進入本院院區。

  • 發布日期:110-05-17
  • 更新日期:110-05-17
  • 發布單位:臺灣臺東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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