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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送達
公告日期: | 2021/04/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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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國內民事公示送達109年度司執字14226號林明毅之禁止處分通知乙件 |
臺灣臺東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4月7日
發文字號:東院宜109司執天字第14226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林明毅之禁止處分通知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
公告事項:
一、本院109年度司執字第14226號債權人新加坡商艾星國際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與債務人林明毅間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應送達主旨所示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主旨所示文書黏貼於後。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4 月 7 日
民事執行處天股書記官 王士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