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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家事公示送達臺灣臺東地方法院112年度司繼字第000298號林素雪之送達之通知書
臺灣臺東地方法院國外、內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4月17日
發文字號:東院節家吉五112司繼第298號
主旨:公示送達關係人林素雪之通知書1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第151條第1、2項。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2年度司繼字第298號聲請人即繼承人王玉珍等十人與被繼承人林子賢間拋棄繼承事件。
二、應送達之通知書,現由本院書記官保管,關係人林素雪得隨時來院領取。
書記官 莊昇翰
- 發布日期:113-04-17
- 更新日期:113-04-17
- 發布單位:臺灣臺東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