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臺灣臺東地方法院

:::

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東地方法院112年度司執字第000222號楊大方之執行命令1件。通知函1件。

字型大小:

臺灣臺東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3月29日
發文字號:東院節112司執天字第222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楊大方之執行命令(限期交出所有權狀)、通知函(視為撤回)各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2年度司執字第222號債權人中租迪和股份有限公司等與債務人楊大方間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附件。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3   月  29  日
 
民事執行處天股書記官張坤校

  • 發布日期:113-03-29
  • 更新日期:113-03-29
  • 發布單位:臺灣臺東地方法院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