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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東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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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東地方法院110年6月14日前取消庭期等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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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依司法院110年5月25日最新修正發布「因應COVID-19疫情第三級警戒地區之法院防疫指引」,除有時效性、緊急性或必要性案件需優先進行外,6月14日前各庭均全面暫緩開庭(計再取消共198件)。如有上述需開庭情形,書記官均將以適當方法聯繫;取消庭期部分,各承辦股先行以電話通知案件當事人、訴訟關係人等,改定之期日則將另以書面通知。

另為避免群聚感染,已公告上述期間原訂有民事強制執行拍賣程序均停止。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下稱指揮中心)宣布全國COVID-19疫情第三級警戒期間延長至110年6月14日,全國均為COVID-19疫情警戒第三級,本院將因應疫情發展,遵循指揮中心及司法院公布之各項指引,辦理各項防疫作為,並刻正積極籌設遠距視訊開庭等措施,以為因應。

開庭資訊若尚有異動,本院將隨時更新,敬請密切注意本院官網

https://ttd.judicial.gov.tw/index.asp公告。如有其他疑問事項,請逕洽各承辦股書記官。(本院總機電話089-31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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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布日期:110-05-26
  • 更新日期:110-05-26
  • 發布單位:臺灣臺東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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