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東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3月28日 發文字號:東院節非乙113年度司催字第3號 主 旨:公示催告申報權利事項。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542條。 公告事項:本院113年度司催字第3號裁定內容(附裁定正本一件)。